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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概况

PARTY BUILDING OVERVIEW

  

 东方控股集团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在统率地位,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型企业的目标,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了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提出坚持“一个宗旨”,发挥“两个作用”,确立“三个有利于标准”,创建“四个一流”,实现“五个共荣”的东方党建品牌。



 东方控股集团党委的前身东方路桥集团党委成立于1999年3月28日,是鄂尔多斯市第一家民营企业集团党委。截止2020年,东方控股集团拥有党员人数近500名。

多年来,集团党委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在统率地位,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型企业的目标,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了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通过培育先进的办企理念,独特的企业文化,鲜明的企业风格,将支部建在民工联队,让党旗飘在工地,保证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保证党的宗旨和企业宗旨的实现,追求让民工在政治上平等,生活上改善,经济上增收,技术上提高,促进了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东方控股集团工会联合会在集团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围绕“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共同富裕”的办企宗旨和“让无产者变为有产者”的企业核心理念,培养员工的主人翁意识;通过“东方金字塔”理念,明确了民工在企业的地位。

   按照员工、农民工分布情况,设立了女员工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节委员会、工作小组等,实现了工会组织的全覆盖。集团工会通过职代会、民工代表大会、开展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搭建民主管理的平台;通过评选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技术创新能手、巾帼建功标兵等激发员工的劳动热情;通过全方位培训和劳动竞赛、技术革新等提高员工和民工素质;通过文体活动、“春送祝福、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等四送活动,营造温馨家园,切实维护员工和民工的合法权益,全面履行工会工作职能。

东方控股集团团委的前身为东方路桥集团团委,成立于1999年,是鄂尔多斯地区第一家民营企业团委。集团团委依托于集团党的组织基础,通过层层选举建立健全了团的组织体系。完善的三级组织网络体系,确保了有团员的地方就有团组织,有青年的地方就有团的影响力。

   多年来,东方控股集团团委在集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和谐,不断完善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创新共青团工作,强化志愿服务建设,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类活动,把服务青年、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作为共青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团员青年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技能,增强了团组织的服务、凝聚、学习和协作能力。集团团委在企业通过青年大讲堂、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者等活动,广泛开展评先树模、关爱民工志愿者等活动,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了生力军的作用;在社会上,加强交流学习,服务青年,为企业和党组织培养输送了大量人才,铸就了企业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实现了非公企业共青团工作从实践到理念的新跨越。

民工联队建设是东方控股集团党委的“一把手工程”,也是集团党委践行“让无产者变为有产者”企业核心理念,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共同富裕”办企宗旨的一项党心工程、民心工程。

集团从1998年成立之初,就以民工联队建设为切入点,把民工当作企业发展的基石,以推进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身份置换,带领广大员工和民工实现共同富裕为己任。2002年5月,集团党委在总结“绿卡”民工联队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实施以“政治上平等,经济上增收,生活上改善,技术上提高”为主要内容的“一把手工程”。近年来,集团民工联队建设的主要内容已发展为“组织上健全,管理上提升,事业上发展,分配上和谐”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民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走出了一条民工、企业、社会三赢的科学发展之路。

多年来,集团通过不懈努力和创新,在民工联队建立党工团组织,实行“四上墙”管理制度,推行定额管理,实行驻地建设帮扶和伙食补贴,实行党员责任区和结对帮扶,实行“绿卡”联队管理制度,开展“双十佳评选”,召开民工联队代表大会,探索民工联队内部股份合作,内部项目承包和公司化管理转型等措施和做法,在夯实民工基础队伍,助推企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业绩,并在探索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企业理论,丰富东方特色的“民工文化”内涵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东方控股集团在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企业的探索中,形成了以党建为统率,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现代企业制度为保障,以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基石,以精神文明建设为载体的企业文化特色,集团通过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文明办等职能机构,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得到精心谋划、统筹管理和全面落实。

集团通过加强党工团组织建设,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争当劳模;通过开展志愿者活动,为他人,为企业、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通过学雷锋活动,培养东方人争做好事,争当好人的意识,通过弘扬道德精神,打杂东方人品牌,通过设立“东方母亲节”,启动“东方忠孝基金”培育忠孝文化。

集团还丰富企业文化建设载体,设有东方文化大讲堂、青年大讲堂、员工培训中心、健身中心,每两年举办一次运动会,一次员工文艺汇演。集团办有《东方路桥》报、设有东方控股集团网站、微信公众号;拍摄了诸多电视专题片,部分作品获得较高奖励。

集团党委和集团公司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全国民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双强百佳党组织”、“全国双爱双评先进集体”、“全国就业与劳动保障先进企业”、第六届“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内资企业”;东方路桥集团第一工程公司和东方控股集团曾三次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东方控股集团工会联合会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东方控股集团团委及所属团组织先后被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青年文明号”等称号,并被共青团中央确定为首批“青年就业见习基地”。东方控股集团(前任)董事长、党委书记丁新民曾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首届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 “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人物”、“第三届全国诚实守信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2012年6月,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出席十八大党代表,并于当年11月光荣出席党的十八大。2016年,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 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