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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路公司公路建设实施 阳光工程

 TIME : 2008-03-14    浏览次数 : 36108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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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在内蒙古高路公司承建的白音华至霍林郭勒一级公路项目土建施工、监理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现场看到,200多家投标单位蜂拥而至,场面热烈。一位河北籍投标者接受采访时说"今年,内蒙古高路公司在公路建设上推行阳光工程,资格审查通过单位不限制家数,招投标过程公开,竞争公平,杜绝了腐败现象,因此,大家都愿意来,投标单位也较以往多出了一倍还多"。这只是内蒙古高路公司实施"十二公开"制度的其中一项。

          公路建设是国家基础产业,投入资金巨大,预防职务犯罪,建设廉政工程十分重要。为不断增强公路建设管理工作透明度和规范化,推进工程建设阳光操作。今年,该公司以白音华至霍林郭勒一级公路项目为试点,制定了"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着力推进公开透明工程。该方案总体指导思想是以招投标、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法规为依据,以依法办事,公开透明,高效廉洁为原则,以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为手段,以确保社会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目标,坚持公开透明的管理模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各种腐败现象发生,努力实现工程项目廉洁高效运行。

          工程项目从立项到交工验收实行全过程"十二项公开",公路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公开;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公开;招标过程公开;征地拆迁管理公开;施工过程管理公开;设计变更管理公开;质量检查结果公开;交工验收公开;资金使用公开;合同管理公开;材料管理公开;从业信息公开。此外,该公司对各施工和监理单位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并设立"阳光工程"工作台帐,公布"阳光工程"举报电话等,通过实施"阳光工程",使每项工程都要达到"干部优秀、工程优质"的双廉政目标,确保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任永盛)